铁岭市人大办部门预算
(2018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市人大办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市人大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8年市人大办收支预算总表
2.2018年市人大办收入预算总表
3.2018年市人大办支出预算总表
4.2018年市人大办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8年市人大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2018年市人大办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2018年市人大办省提前告知专项支出表
8. 2018年市人大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 2018年市人大办项目支出明细表
10. 2018年市人大办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11.2018年市人大办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2. 2018年市人大办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3. 2018年市人大办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铁岭市人大办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市人大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性法规。讨论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等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并依照法律法规的权限决定国家工作人员的任免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铁岭市人大常委会共有专门委员会7个,即内务司法委、财经委、环资城建委、农委、教科文卫委、民侨外委、人事选举委。常委会工作机构7个,即办公室、研究室、信访办、预算工委、代表工委、法制委、法工委。
第二部分 铁岭市人大办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铁岭市人大办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铁岭市人大办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一)收入情况。2018年市人大办部门预算收入总计 1075.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5.85万元,无上年结转收入收入,同比减少332.83万元,减少23.6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大幅减少和退休人员转入社保开支。
(二)支出情况。2018年市人大办部门预算支出总计 1075.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729.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46万元,项目支出159.4万元。支出同比减少332.83万元,减少23.6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大幅减少和退休人员转入社保开支。
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4.3万元,其中:办公费27.2万元、邮电费8.16万元、差旅费20.4万元、会议费3.4万元、培训费3.4万元、接待费1.36万元、印刷费4.08万元、车辆燃油修理费6万元、交强险0.3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四、关于铁岭市人大办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市人大办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6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安排 1.36万元,同比减少0.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6.3万元,与去年相同。 “三公”经费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2018年市人大办没有债务类支出。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2018年市人大办财政预算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市人大办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8年我单位纳入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的财政资金1075.85万元,预算执行中我们将严格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五星体育直播费等项目5个,涉及资金233.82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 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 100分。
6、其他情况说明。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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