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月至1981年11月,根据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地方组织法》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规定,铁岭地区所属六县二市(铁岭县、开原县、昌图县、康平县、西丰县、县级铁岭市、铁法市)分别开展了本级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工作,选出了本级人大代表,召开了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了县(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正副县(市)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在此期间,铁岭地区的人大日常工作由行署办公室秘书处一名同志协助兼管。
1982年9月,中共铁岭地委第十四次常委会会议听取了行署秘书长崔华汇报省、市(地)、县(区)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后,决定地区人大工作由地委副书记全玉琢同志分管,委托行署秘书长崔华同志主管,设立铁岭地区人大工作联络处(除原1人外,增配2名部队正营职转业干部为秘书),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可设综合、法制、经济、科教办公室。
1983年6月,根据省委电报通知精神,地委决定将原由行署代管的地区人大工作联络处划归地委领导,列为县级单位,并设办公室(配副主任1人、办公室主任1人、秘书2人、司机1人),由地委副书记金维江分管,地委秘书长张立志主管。
1984年7月13日,辽宁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设立铁岭市、朝阳市的通知,决定撤销铁岭地区行政公署,设立省辖铁岭市人民政府,撤销县级铁岭市、铁法市。14日,地委、行署发出了《关于铁岭地区改建省辖市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决定9月召开市首届人大一次会议,并成立铁岭市选举委员会及办事机构(地区人大工作联络处全力参与工作),负责领导会议的筹备工作和指导各县(区)的选举工作。9月4日,经省委批准,成立铁岭市首届人大筹建委员会,由师小帆任主任,赵连吉任副主任。并确定师小帆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赵连吉、唐云德、刘景宽、邵宝臣、张立志、孔祥明、宋国良、史涤尘为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8月6日,经铁岭市6县2区人代会选举共选出出席市首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480名。
1984年9月15日至19日,铁岭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铁岭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财经办公室、法制办公室、教科文卫办公室、人事办公室、办公室共5个工作机构。1987年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成立民侨外办公室。1988年10月,市首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将除办公室外的5个业务办公室改为工作委员会,新增设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共7个办事机构,即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人事工作委员会。因工作需要,1996年3月,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撤销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设立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1999年1月,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撤销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成立内务司法委员会。2003年3月市编委12号文件同意设立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至此,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共设有机构8个,其中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6个,分别是财政经济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常委会的办事机构2个,分别是人事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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